问
邯钢农林路生活区甲字号楼电梯停运多达20多天,居民老人居多需要治病就医非常不便。期间120急救,孕妇刨腹产等都不给开电梯,物业不给看说是一个楼交够10户物业费方可开通电梯,这样的物业行为在全国都是没有。物业进驻小区我们并不知情,通过何种方式(有无招投标,是否在行业网站发布招标信息等均不得而知),之前没有物业我们电梯和公共照明都正常,我们多次反应无果。
答
邯山区政府办回复:
接到交办后,农林街道迅速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核实所反映问题并约谈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经了解,农林路街道办事处百乐苑社区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规定要求执行。
现行物业属于正规物业公司,并均已到相关部门备案。现在生活区居民缴纳物业费收取率极低,邯钢农林路生活区路灯、庭院灯、56部居民楼电梯等公共用电费用欠交供电局10多万元,截止目前因欠交电费,供电公司对生活区公共用电进行停电处理,造成居民楼电梯公共用电和公共照明用电停用,给居民出行造成不便。小区电表是由供电公司根据生活区实际用电量情况进行安装的智能电表,并由供电公司抄表收取电费和控制,本次居民楼电梯公共用电停电不是物业公司操作。街道已要求邯钢农林生活区物业公司尽快筹措资金与供电公司沟通,保障生活区居民楼电梯及公共照明等公共用电。
邯钢农林路生活区90%及以上为邯钢职工和家属居住在生活区内,农林街道已向邯钢集团公司发函,4月29日邯钢集团公司回函,公司正在积极号召本单位职工和家属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维持良好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快给予协调解决 。
回复时间:2023-05-10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