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我是北湖十六峯业主,最近我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向物业申请在地下车库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可物业不同意。这该怎么办?
河北金骏房地产有限公司姬副经理:魏先生车位是临时租用,没有产权证,不能安装充电桩。另外,小区地下车库在建设之初,并未规划安装充电桩,现地下车库已有十几个充电桩,若再安装新的充电桩,车库电路和供电设备会超负荷运行,存在很大的危险隐患。
如今,购买新能源汽车势头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增加,充电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供电公司能否为该小区业主提供一些主动服务呢?
国网邯郸供电公司新区供电公司办公室杨同志:我们会考虑北湖十六峰小区业主的充电需求,安排辖区内黄粱梦供电所工作人员与开发公司进一步沟通,通过查看现场,看能否在小区外公共场地设置充电桩,以满足业主充电需求。
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以问题为导向,适应社会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希望北湖十六峯开发公司能够在国网邯郸供电公司的主动作为之下,尽早解决居民对于充电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