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9月30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根据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利公司)的申请,作出(2021)冀04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同日,该院作出(2021)冀0402破申5号决定书,指定思特利房地产公司专案组为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成员,受专案组委托,全面负责管理人日常工作。
为促进思特利公司项目重整成功,拟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重整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思特利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成立,注册资金3500万元,住所地邯郸市邯山区陵西南大街58号,登记机关:邯山区工商行政审批局,法定代表人:曹克平。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股东曹爱国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91.43%;股东曹克平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8.57%。
二、项目开发情况
1、思特利商业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8676.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142.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620.8平方米。该项目拟建2栋28层酒店用房和办公公寓及地下车库2层。根据本项目现状和市发改委核发的两期核准证,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1栋28层办公公寓和地下车库2层,总建筑面积为45833.01平方米;二期主要建设1栋28层商业酒店用房和地库2层,总建筑面积为62843.54平方米,商业广场一期已建设到21层封顶。
项目手续:本项目于2011年1月28日摘牌,2011年2月11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依法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现施工建设到21层封顶
2、“汇鑫湾”项目
“汇鑫湾”项目位于南环路以北,滏阳河以西,陵西大街东、西两侧土地,总用地面积55120.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8874.8平方米。拟建设5栋住宅楼,一栋2层会馆,总建筑面积111378.8平方米。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3栋26层住宅楼,地上建筑面积为49272.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122平方米;二期主要建设2栋26层、一栋2层会馆和地下2层的住宅楼,地上建筑面积为42641.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999平方米。目前汇鑫湾一期已有2栋交房,现属于临水、临电、暖气未通,绿化未做,一期3号楼主体完工,外墙已刷,窗框已安装,内装未做。二期现全部封顶,5号楼外墙已做,窗框已安装,玻璃未安装,内部地暖已做,上下水已做完,就剩下安装玻璃、门、穿线、电梯等零星工程,4号楼外墙未做,室内装饰未做。
项目手续: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
三、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本公告期内向管理人缴纳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磋商保证金(如最终未被选定,无息退还),从管理人处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数据。
(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作为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应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
(四)意向投资人拟成为投资人的,应具备与思特利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有相近行业经验者);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重整,报名时向管理人提交合作协议,并书面说明主投资人、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
四、招募原则
为保障思特利重整案中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管理人将以“统筹规划、战略协同、优中选优、合作共赢”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
五、招募流程
①报名阶段
1.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君兴大厦16楼1612室。
邮箱:
gongsizhiku@163.com
联系人 :
刘子龙律师13832118706
刘天逸律师18630359502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简介、资金来源计划、投资方案、经营方案、投资的总金额和履约形式等;其中意向投资人简介包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批准文件。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最近三个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6)保密承诺函,至少承诺:对于在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其他参与方进行接洽和交流等活动)而知悉的债务人的商业秘密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或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非依法定义务或者管理人同意,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7)载明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8)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②资格预审阶段
管理人对投资人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出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入围。
③尽职调查阶段
初步入围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对思特利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需要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调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决定投资的,需出具尽调确认书及《投资经营计划书》。《投资经营计划书》应载明投资主体、投资额度、资金计划、投资范围、建设管理、销售管理、交房后物业管理以及商业续建及经营管理等内容。
④遴选阶段
管理人将在遴选阶段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评审方式,确定合格重整投资人。
⑤实施阶段
投资人确定后应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开发建设资金,进场推动思特利公司重整工作。
报名前可现场查阅的资料:1.思特利公司工商资料2.思特利公司项目开发现场实景3.思特利公司土地规划公示资料4.思特利公司重整法律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六、特别注意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或拟投资板块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