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孙芳同志为邯山区渚河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闫申海同志为邯山区浴新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高彦章同志为邯山区滏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苏娜同志为邯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实践煅练)。
决定免去:郭强同志的邯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崔灵信同志的邯山区兴华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张德令同志的邯山区渚河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黄涛同志的邯山区浴新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刘更文同志的邯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