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出让一幅住宅用地 总占地约105亩!

发布时间:2022-03-11 查看 411 次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3月09日 至 2022年03月28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03月09日 至 2022年03月28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3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3月30日10时00分 在 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要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净地条件出让。

(三)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该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其他建设要求按照《LGT2018-42-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四)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六)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缴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七)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城建安路西段路北13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3206156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