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成立20个交叉执法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开展。
专项行动10月10日开始,10月26日结束,重点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管控和达标整治情况、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情况、重点涉气企业新建项目自主验收情况、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情况、涉VOCs排放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等八方面内容,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将聚焦污染排放大户,特别是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砖瓦窑等重点企业,逐行业、逐企业、逐环节、逐工序依法依规从严检查到位,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该移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对典型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按程序报审后,予以公开曝光,并要求高标准整改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专员李建亮介绍,专项行动中坚决禁止“一刀切”,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要求、达标排放、规范管理基础上,坚持“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原则,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进行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对核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及时从清单中剔除,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