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最新“停工令”发布!一直到明年!

发布时间:2020-10-07 查看 209 次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明确要求,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 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 排清单),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 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 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 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 年 12 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汾渭平原包含:

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

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涉及行业:9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 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

一、长流程联合钢铁;

二、短流程钢铁;

三、铁合金;

四、焦化;

五、石灰窑;

六、铸造;

七、氧化铝;

八、电解铝;

九、炭素;

十、铜冶炼;

十一、铅、锌冶炼;

十二、钼冶炼;

十三、再生铜、铝、铅;

十四、有色金属压延;

十五、水泥;

十六、砖瓦窑;

十七、陶瓷;

十八、耐火材料;

十九、玻璃;

二十、岩矿棉;

二十一、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二十二、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二十三、炼油与石油化工;

二十四、炭黑制造;

二十五、煤制氮肥;

二十六、制药;

二十七、农药制造;

二十八、涂料制造;

二十九、油墨制造;

三十、纤维素醚;

三十一、包装印刷;

三十二、人造板制造;

三十三、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

三十四、橡胶制品制造;

三十五、制鞋;

三十六、家具制造;

三十七、汽车整车制造;

三十八、工程机械整机制造;

三十九、工业涂装。

实施时间:行动方案持续时间为2020-2021年秋冬季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