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是国人眼里的终身大事,但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新婚夫妻往往需要双方共同承购房压力,有时甚至要父母予以帮助;
在这多家集资购房情况中,婚姻法往往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依据,即使是离婚,双方共同购得的房产也会按比例分割,不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所以一些夫妻在即将结婚时会对购得的房产进行加名,这属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的一种,具备法律效力。
我们经常看到电视剧里,一方认为在房产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万事大吉,其实加了名字这个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你。
随着婚姻法的完善,一些情况下房产本上即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房产也不会予以分割,下面我们便来列举一下符合这种标准的购房情景:
一、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
很多父母为了帮衬自己的子女,会为年轻的夫妻购买房产,以便新婚时使用。一些新人也理所应当地认为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理应按比例分割,而且自己的名字也在产权本上。
然而事与愿违,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此房产将被视为“赠予”。
这代表这处房产的产权属于受赠方,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产权只属于夫妻双方中受赠的一方,法律上不予以分割。
也就是说,A与B结婚登记后,A的父母出资购房后登记在A的名下,即使B之后通过加名将自己的名字加到产权本中,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房产仍只属于受赠方A,B将无法获得任何分割。
二、婚前全资购房
这一点想必大家都清楚,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婚前全资购房所得的房产,即使在婚后加上了夫妻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也不会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房产在婚前支付了首付,但是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还是应该按比例分割房产,所以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时间点和一个行为:婚前,全资购房。
三、遗产所得
如今新婚燕尔的夫妻往往都是独生子女,在这种家庭中,父母双方往往都拥有自己的房产,而夫妻同样拥有自己的房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中一方因遗嘱获得房产,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房产在离婚时也不会予以分割。
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强调的是,遗嘱中必须明确表明遗产归子女所有,这样夫妻中只有获得遗嘱的一方拥有产权。
四、婚前进行财产加名,但没有转移产权
这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这里涉及两种判断行为:房产加名、产权转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夫妻双方中一人拥有的房产,如果进行加名,且夫妻双方没有其他婚前协议的情况下,婚前房产加名将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这其实并不影响房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但根据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这意味着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房产,即使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在离婚前赠予方也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这处房产仍属于其婚前财产,离婚时将不予以分割。
可见,房产作为价值极高的不动产,保障权利的方式完全不是房产证上加一个名字那么简单,房产的所有权中,法律上最有象征性的行为就是房屋登记,房产所有人的变更、房产的转让都需要登记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