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沧州高新区高庄子村一宗土地,面积3.9052公顷(约58.578亩),征收范围:四至为北至大杨庄村界,南至大杨庄村界,东至高庄子存地,西至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本次征收土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