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分类分批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全省从事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产生活必需、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生产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和交通物流行业,尚未开工开业的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已经开工开业的要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
其他一般生产企业和项目由各市县和园区根据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稳步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商场、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行业可根据市场需求和疫情防控情况,自主选择开业时间,鼓励采取弹性方式营业,严禁开展商品促销、会议培训、宴席聚会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旅游、休闲、娱乐、会展、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可暂不开工营业。
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生产。
强化交通运输保障
强化交通运输保障。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同时,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
强化员工返岗保障
强化员工返岗保障。各市县要密切关注企业用工情况,“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和用工短缺问题,对疫情防控期间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可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妥善安排好符合防疫要求的外地返岗人员正常进出工作所在地和居住场所,并及时纳入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
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强化生产要素保障。认真做好煤、电、油、气等要素供需衔接,制定供应保障预案,强化动态监测和精准调度,坚决防止区域性、时段性短缺和价格大幅上涨。
强化政策措施支持
强化政策措施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
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
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高端设施蔬菜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满足省内消费需求,服务保障京津、湖北等地市场供应。要继续抓好生猪和禽蛋稳产保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防疫重点,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畜禽疫情。
落实属地管控责任
通知还对复工复产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负总责,要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落实好复工复产企业人员排查和企业名单“两张清单”,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
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国有企业由国资部门和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央企驻冀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其他工业企业由工信部门、商贸流通企业由商务部门分别负责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企业由各级交通部门监督管理;市政和公用企业、出租车等由各级住建部门监督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实施封闭式管理,精心抓好生产经营、交通组织、餐饮安排、员工上下班管理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员工接送、隔离和防控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对防控不力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主动作为、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的严密责任链条。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督察督办,对防控不力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