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13 查看 24 次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乌兰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主任、科技馆馆长刘翔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20年5月4日,刘翔宇在“五一”放假期间违规驾驶乌兰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务用车前往科右前旗办理私事。2020年6月18日,刘翔宇受到记过处分。●2.扎赉特旗音德尔镇茂力格尔嘎查副嘎查达宋小林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宋小林以购置新房名义违规举办乔迁宴20余桌,收受礼金2万余元。2020年2月26日,宋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宋小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全盟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

全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及时作出安排,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