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解决通辽市房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有效维护群众权益。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自然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攻坚,力争年底前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达到清零。
一、及时出台补充政策。针对规划手续、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分类施策,对涉法涉诉和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提请司法机关同步介入,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解决。
二、用足用好“三先三后”、“以函代证”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充解决遗留问题的范围和时间界限。
三、抽调守纪律、懂业务的骨干力量充实到遗留办和专门的登记窗口,专人专班推进。同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降低责任风险,增强解决遗留问题干部的担当意识。
四、督促各旗县抓紧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抓紧开展工作,加强对旗县工作的指导,并采取强有力措施跟踪督导、逐项盯办,指导解决问题。
五、倒排工期,实施台账式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直至清仓见底。具体是:到3月底前,对清查核实 “办证难”项目完成核对,对市本级和各旗县工作方案可行性完成审核;
到6月底前,按照“分类处理、先易后难”的原则,解决完成50个以上“办证难”遗留项目;到11月底前,市本级及各旗县市区“办证难”遗留项目达到基本清零(除涉法、涉诉、涉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