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超10亿!日照这些土地要拍卖了!

发布时间:2020-12-16 查看 28 次

近日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此次土地拍卖

  起拍价总计超10亿

  12月3日,日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将于2020年12月23日拍卖出让9宗商品开发用地。出让土地总占地面积22.63万㎡,综合容积率为1.84,规划建筑面积40.47万㎡,起拍价9.71亿元,起始楼面地价2398.41元/㎡,竞买保证金5.36亿元。

  土地基本信息:

  ①2020A-29号地块位于滨州路以南、文登路以东,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0.57万㎡,容积率≤2.7,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起拍价5320万元,起拍楼面价3474元/㎡。

  

  ②2020A-44号地块位于海曲路以南、东关南路以西,用途为商业和商务用地。用地面积1.47万㎡,容积率≤2.75,绿地率≥25%,建筑密度≤35%,起拍价7800万元,起拍楼面价1930元/㎡。

  

  ③2020A-47号地块位于兴海路以南、和阳路以东,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77万㎡,容积率≤2.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2%,起拍价23700万元,起拍楼面价2260元/㎡。

 

  ④2020A-64号地块位于银川路以西、疏港高速以南,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7.00万㎡,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起拍价21120万元,起拍楼面价2013元/㎡。

  

  ⑤2020K-7-1号地块位于深圳路以北、苏州路以西,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3万㎡,容积率≤1.5,绿地率≥25%,建筑密度≤20%,起拍价2400万元,起拍楼面价1200元/㎡。

  

  ⑥2020X-18号地块位于富阳路以东、潍坊路以北,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0.40万㎡,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6%,起拍价2020万元,起拍楼面价4208元/㎡。

  

  ⑦2020X-33号地块位于兖州路以西、高新二路以北,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97万㎡,容积率≤1.45,绿地率≥30%,建筑密度≤20%,起拍价14060万元,起拍楼面价3268元/㎡。

  

  ⑧2020X-34号地块位于临沂路以西、潍坊路以南,用途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3.13万㎡,容积率≤1.8,绿地率≥25%,建筑密度≤27%,起拍价14400万元,起拍楼面价2556元/㎡。

  

  ⑨2019A-26号地块位于山海天路以南、兖矿疗养院生活区以东,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00万㎡,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起拍价6250万元,起拍楼面价4164元/㎡。

  

  土地规划条件:

  1.2020A-29号地块不具备独立建设条件,需与北侧地块2019A-9号宗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指标。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71号)的有关内容,该地块需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2.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28号)的有关内容,2020A-44号地块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3.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1号)的有关内容,2020A-47号宗地需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5261平方米;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4. 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51号)的有关内容,2020K-64号宗地需配建6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277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5. 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36号)的有关内容,2020X-18宗地需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2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6.2020X-33号宗地公开出让后,新建小区建成后由山东五征集团按照成本价回购30000平方米住宅楼,用于解决五征集团高层次人才和技术及管理骨干住房,成本价格由高新区管委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2020X-33号宗地北侧已经建设的3栋公租房,纳入小区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23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6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277平方米;配建社区用房(含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警务室、党群服务中心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7.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84号)的有关内容,2020X-34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8.2019A-26号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针对卧龙山街道王家皂村配建安置事宜,由竞得人与村委协商解决。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在土地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卧龙山街道办事处、卧龙山街道王家皂村签订《监管协议》,落实监管责任。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19〕141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社区配套用房(含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配建居民体育健身场地1处,占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