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10月10日拍卖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有住宅用地一宗。2020K-21号用地为住宅用地,土地总占地面积11.63万㎡,综合容积率为1.5,规划建筑面积17.44万㎡,起拍价28500万元,起拍楼面地价1634元/㎡,保证金9000万元。土地基本信息:2020K-21号地块位于兖州南路以西、吉安路以北,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10%商业商务)。用地面积11.63万㎡,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起拍价28500万元,起拍楼面地价1634元/㎡,保证金9000万元。地块搭配两宗工业用地同期拍卖。2020K-21号宗地需与2020G-310号、2020G-311号宗地一并出让,同时加价、同时竞得。
本着“先建工业,后建住宅”的原则,在2020G-310号宗地、2020G-311号宗地厂房开始建设后,方可进行2020K-21号住宅用地开工建设,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0%用于职工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剩余部分允许对外出售。在竞得土地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北京路街道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53号)的有关内容,2020K-21号宗地需配建托老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配建体育馆及室外体育健身场地,体育馆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室外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体育馆占地面积可计入室外健身场地指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