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官方微信号“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发布题为《稳地产,不带头降价!河南房企掌门人发声》的文章,针对“房企打折促销”话题,河南一些房企表示降价促销弊大于利。据悉,会上针对“降价促销对于整个行业发展,弊大于利”的结论,提出了四点理由:
第一,会使得已购房者的资产缩水,可能导致部分人出现过激的维权行为,不利于社会稳定;
第二,房价大起大落,对金融业、建筑业、建材业、服务业等相关行业都将造成巨大影响,一损俱损;
第三,可能会造成一大批房企倒闭,缺少资金、土地储备的中小型房企很难活下来,一旦倒闭,会导致烂尾楼不断增加;资金链断裂可能致使债务危机爆发;
第四,消费者普遍存在买涨不买跌心理,即使降价,房企也难达到预期目标。
这四点理由,其实并无多少新意,置于“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宏观调控目标下,也未尝没有道理。但用来解释“降价促销弊大于利”,却有偷换概念之嫌。要知道,房企降价促销,并不能与“房价大起大落”画等号。它更像是以耸人听闻的方式来绑架房企的微观选择。而一地行业商会召集当地“房地产第一方阵”的企业开闭门会议得出这样的“共识”,也不无搞价格垄断和操纵市场之嫌。
从企业角度来看,降价促销“可能会造成一大批房企倒闭,缺少资金、土地储备的中小型房企很难活下来”的结论,未免有点“何不食肉糜”的意味。要知道,部分房企面对资金压力,通过适当降价促销方式来加速资金回笼,本是非常现实的选择。在最新的“三道红线”新规之下,这一点尤其如此。
事实上,通过打折促销回笼资金的做法,对一些房企来说,效果比较明显。所以,为房企的降价促销一概扣上“对于整个行业发展弊大于利”的帽子,是不负责任的,也忽视了部分房企的真实压力。从消费端来看,拿“消费者普遍存在买涨不买跌心理,即使降价,房企也难达到预期目标”来论证“降价促销弊大于利”也可谓自相矛盾。首先,降价促销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不妨交给房企自己去试探,如果真是如此,房企作为理性经济人自然不会“撞南墙”,根本不用商会来呼吁“不带头降价”。其次,“买涨不买跌”的心理确实存在,但对于刚需群体来说,从常识来看,降价促销的诱惑力也不会小。
说到底,房企是否愿意降价促销,消费者是否愿意买单,这些大可交给房企和消费者来选择。“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这是政府宏观调控所要实现的目标,至于具体的价格调整和促销手段,只要不违背相关规定和法律,就应该让房企自行决定。毕竟,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是不是降价促销,考虑的因素也完全不一样,行业商会不该在其中搞强行“统一”。另外要注意的一点是,行业协会呼吁企业抱团搞价格“对抗”,不无操纵市场之嫌,这种策略又能坚持多久,消费者是否买单,也得打上一个问号。
事实上,从今年中央多次的房地产调控举措来看,遏制房价大起大落,重点仍是要遏制部分热点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而不是“不准降价”。而宏观调控越是趋紧,行业压力越大,在微观层面,只要符合政策规定,不违背公平竞争,就越应该让房企有充分的自主选择空间,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统一要求“不带头降价”——不管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行业商会,才是真正的“弊大于利”。